慕尼黑华人联赛

章程

第一章  总纲

主办方:慕尼黑华人体育协会。

联赛组委会:由主办方指定,履行联赛组织协调监督以及仲裁的职责。

联赛球队:参加联赛的基本单位,所有个人将以常规球员或者临时球员的身份加入球队参加联赛,球队数目为4支。

球队队长:每支联赛球队有正/副队长各1名,履行联赛球队选人,组织协调管理和球队战术制定等职责。

常规球员:年费会员,已经被固定分配给每支联赛球队的球员。

未分配球员:年费会员,在选秀大会之前未被分配进入球队的球员。

自由球员:年费会员,在选秀大会之后仍未被分配进入球队的球员。

临时球员:非年费会员,每轮联赛如果出现参赛球员不足的情况,将开放报名名额,报名参加的非年费会员,将以临时球员身份分配给参赛球员不足的联赛球队。

联赛积分:联赛每场比赛按照结果累计的分数,胜3分,平1分,负0分。

联赛名次:联赛进行完所有轮次的比赛后,根据排名规则进行排名。 

第二章  赛事流程

整个赛事分为三个大的阶段,每个阶段需要进行的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组建联赛

1.    确定球队队长及副队长

2. 确定参加选秀大会人数

3.    确定选秀大会分组

4. 选秀大会选人

5.    在确定球队成员之后由球队队长提交参赛球队名字(原则上延用上赛季队名)

 

第二阶段:联赛比赛流程

1.    参赛球员报名,确定参赛人数

2.    如有球队参赛球员人数不够的情况发生,向临时球员开放报名名额

3.    临时球员在赛前分配至参赛人数不足的球队

4.    转会窗内进行球员转会交易

5.    联赛常规比赛,每个比赛日按照赛程每支队伍进行1场联赛比赛

6.    赛后数据统计(胜负积分,进球,助攻)并记录

 

第三阶段:赛季总结颁奖

1.    球队根据联赛排名规则确定球队排名

2.    确定个人奖项:金靴(进球个数最高),助攻王(助攻次数最高),金手套(失球最少的守门员)

3.    确定团体奖项:联赛冠军

4. 颁发实际奖励


第三章  联赛组委会

组委会构成:1名主席,2名理事,1名裁判组委会主席,1名教练组代表,8名球队代表

主席:主持组委会事务,当有决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拥有最终决定权

理事:协助组委会主席共同完成联赛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并参与联赛组委会各项决议表决

裁判组委会主席:负责裁判相关工作,并代表裁判参与联赛组委会各项决议表决

教练组代表:球队主教练,代表教练组参与联赛组委会的各项决议表决

球队代表:每支联赛球队正副队长,代表该队参与联赛组委会的各项决议表决

第四章  选秀

流程:

第一名  排名  第四名

第二名  排名  第一名

第三名  排名  第二名

第四名  排名  第三名  

进入选秀池球员将占到球员总数的1/3

第一轮:A>B>C>D

第二轮:B>C>D>A

第三轮:C>D>A>B

第四轮:D>A>B>C

* 为了促进球队间球员的流动,队长选人时不得选取上赛季该队球员。当某队长在选秀池仅剩一名非本队球员时,则该队长被默认为跳过其他该轮未选择球员的队长而自动获得此队员并结束此轮选人。其他未选择球员的队长继续从剩余球员中选取。

        

a.  第一轮 A>B>C>D

b.  第二轮 B>C>D>A

c.  第三轮 C>D>A>B

d.  第四轮 D>A>B>C

 

第五章  球员分配顺序

球员分配顺序基于联赛积分排名,并对有少赛场次的球队进行积分补偿后进行的重新排序。积分补偿规则:以最多比赛场次球队的比赛场次数做为标准,差额场次按每场2分计算加入总积分。

第六章  临时球员分配

当有球队报名人数不足时,临时球员将在每周四开始进行招募。所有临时球员将在每周比赛现场被分入各球队。为保证球队之间平衡,临时球员按照如下两轮进行分配:

第一轮强制选择,当有球队人数低于7人(参赛最低人数)时,由人数低于7人的球队按照球员分配顺序(第五章)进行选择。当球员人数达到7人时,该球队暂停选择,由其他人数不满7人的球队继续按照顺序进行选择,直到所有球队人数都到达7人。此轮选择为强制选择,所有低于7人的球队不得放弃选择权。

第二轮自由选择,当所有球队都到达7人时,选择顺序按照球员分配顺序(第五章),直到所有球队都获得事先申请的临时球员人数,或放弃选择。此轮选择为自由选择,当有休赛球队时,剩下的球队可以放弃选择权,一旦放弃选择权,则不得参与剩余临时球员的选择。

两轮选择结束之后,剩下的临时球员自动归于休赛球队踢娱乐局。

  临时租借球员

比赛日当天,人数不足7人的球队可以向其他球队临时租借球员。临时租借球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八章  比赛细则

联赛总轮数:12

比赛时间:每周周五19:00 – 20:15。联赛19:00准时开始,最高15分钟容错,如果有球队人数不齐的话,则只能以少打多开始比赛。如果某队球员少3人及以上的话,则该队将被判0:2告负。经比赛双方球队协商之后,也可以修改当轮的开赛时间。

单轮联赛:4支队按照赛程安排进行1场比赛

单场比赛: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比赛上场人数:双方球队各上场7人(含守门员)

队长副队长职责:

比赛规则:按照“巴伐利亚杯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执行

第九章  球员转会

普通转会:

为了鼓励了球队间球员的流动,除比赛日当天外,其余时间均可进行球员转会交易。转会原则为交易双方队长协商同意,双方交易球员必须同意交易,报告组委会批准,即可生效。转会人数必须对等(不可以2132),但每次转会期不设转会人数限制。可以进行涉及多于2队的交易,只要每队转入和转出的人数相同。

 

自由球员分配:

在选秀大会结束之后加入的新会员,以及被注销的球员,在未被分配之前暂时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参加联赛,并在每轮比赛开赛前按照自由球员分配规则被临时分配进入某支球队。未分配新会员报名参加联赛,不受临时球员开放名额限制,只要报名就会被接受。各队队长可以根据自身球队的状况按照以下规则签入未分配球员:

注:被注销的球员立即成为自由球员,如果要重新加入某一球队,则必须要由该队队长根据自由球员分配规则签入,而不是直接回到注销前的球队。

第十章  联赛暂停机制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条可以暂停联赛:

1. 组委会可以在比赛前视到场人数,天气等原因决定是否暂停联赛。

2. 也可以在周四晚上经过各队长提议,如超过半数队长同意,也可以暂停联赛,并以非正式对抗赛代替。注意:发起申请时间为周三晚上之前。投票在周四上午结束。

第十一章  裁判招募

联赛组委会将每轮根据比赛场次数对外招募1至2名队外裁判负责当轮联赛的判罚工作,由裁判组委会主席专门负责裁判的招募工作。

第十二章  联赛排名规则

球队排名按照最终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如果遇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决定最终排名:

第十三章  奖励

联赛冠军:冠军奖杯

射手王:射手王奖杯

助攻王:助攻王奖杯

金手套:金手套奖杯

冠军队成员:冠军奖牌